关于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污水总排口新装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验收的公告
2020-01-20 12:43 | 文件公示
建设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新疆吉方坤诚监测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进行了验收调查工作。为充分了解本项目对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其他说明和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附件: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示内容:新疆天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污水总排口新装总磷总氮在线监测设备验收
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卫星路1172号
联系人:安建云
联系方式:15599825705
邮编:/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验收调查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验收调查单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