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项目的公示
2024-12-30 12:45 | 文件公示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根据《关于加快重点行业重点地区的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7〕61号)、《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及《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验收技术规范》(HJ 354-2019)相关要求等相关规定开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工作。为充分了解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验收意见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附件:1、验收报告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项目在线验收报告.pdf
2、验收意见
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项目-验收意见.pdf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验收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翠竹路1666号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
联系人:施国伟 18999968701
传真:/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验收监测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验收监测单位将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