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废硫酸脱氯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2026-01-04 18:42 | 文件公示
建设单位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2017年11月20日)等相关规定开展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为充分了解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废硫酸脱氯技改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表和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一、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阜康市阜康阜西工业园区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联系人:王博
联系方式:15276482238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1、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报告表.pdf
2、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pdf